证券投资咨询企业转让费用-北京力恒富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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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知道转让投资基金管理带证券备案多少费用从2016年初开始,政策调整全国范围内停止新注册投资类公司,目前只能收现成的壳公司投资类的,各地区的成本也不一样,做备案的话,经营范围包含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公司,只能咨询股票,是不可以代客操作的~现在的这类咨询公司骗子居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咨询类注册资本为10万元.但必须受当地证监会进行监管.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
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
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客户发布的行为?
基本原则是合法原则,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
(2)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

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类别包括两种:专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咨询人员。
证券经营机构研究部门的咨询人员;
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的申请条件:申请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通过了“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分析”科目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2)被证券公司、投资咨询机构或资信评级机构聘用。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教育部认可的)。

(6)具有从事证券业务2年以上的经历。
(7)未受过刑事处罚。
(8)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
(9)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10)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考点一】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一、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两类主体:证券公司和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投资咨询机构。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明确了证券投资顾问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两类基本形式?
二、我国证券分析师与投资顾问的基本内涵1.证券分析师我国的证券分析师是指那些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执业协会注册登记的从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人员!
2.证券投资顾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

证券投资顾问不得同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

三、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区别和联系两者具有显著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下述方面:1.立场不同。
2.服务方式和内容不同?
3.服务对象有所不同。
4.市场影响有所不同;
同时,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两类基本业务形式又有密切联系?
在服务流程上,证券研究报告一般是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重要基础,证券投资顾问团队依据证券研究报告以及其他公开证券信息,整合形成有针对性的证券投资顾问建议,再按照协议约定向客户提供!
四、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业务模式、流程管理与合规管理1.证券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基本模式和流程管理证券研究报告由专门研究部门制作。
研究部门的研究人员负责撰写、制作证券研究报告;
证券研究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宏观经济、行业或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分析,上市公司盈利预测、法规解读、估值及投资评级,相关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流程通常包括以下五个主要环节:(1)选题,即选择和覆盖研究对象;
(2)撰写,包括数据资料收集、研究分析和报告写作!
(3)质量控制;

(4)合规审查。
(5)发布。
2.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业务模式在证券研究领域已经确立一定市场地位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主要有三种收入实现方式:(1)向基金等机构客户提供证券研究报告;
(2)向基金之外的保险、私募等机构投资者销售证券研究报告,收取销售收入。

(3)与证券公司签订协议,向证券公司的经纪客户(除基金外的客户)发送证券研究报告,由证券公司统一向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支付费用。
3.合规管理大部分从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和隔离墙制度?
部分公司已经建立清晰合理、运转有效的证券研究报告合规审查、证券分析师跨越隔离墙管理制度;
(1)隔离墙制度与跨越隔离墙管理!

隔离墙是证券公司以信息隔离为核心的内部控制机制,实现存在利益冲突的部门和业务的相互隔离,防止保密信息或非公开信息在相关部门间的有害传递,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

(2)静默期制度。
静默期一般指证券机构担任证券公开发行活动的承销商或财务顾问,在本机构承销或管理的证券发行活动之前和之后的一段时期内,其研究人员不得对外发布关于该发行人的研究报告!
五、证券投资顾问的流程管理与业务模式1.证券公司提供证券投资顾问增值服务的流程管理证券公司探索形成的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流程主要有四个环节:(1)服务模式的选择和设计;
(2)客户签约;

(3)形成服务产品。
(4)服务提供。

2.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基本模式(1)与客户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投资顾问服务。

(2)与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合作,为证券公司的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顾问服务,直接从客户收取服务报酬或者从证券公司取得服务收入。

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为载体提供证券投资建议服务行为。
六、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证券经纪业务的关系1.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与证券经纪业务的差异和边界.(1)证券经纪业务与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具有不同的要素和功能?
(2)证券经纪业务与投资顾问业务的边界问题?
(3)证券经纪服务与投资顾问服务的融合情形;

(4)《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附带向客户提供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投资建议服务,不就该项服务与客户单独作出协议约定、单独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的,其投资建议服务行为参照执行本规定有关要求。
2.证券投资顾问与证券经纪人具有不同的法律定位证券经纪人不是证券公司的正式员工!

证券投资顾问是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向客户提供证券顾问服务的正式员工。

3.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证券经纪业务的关系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证券经纪业务在立法或者规则上相互独立。
在实践操作中,两者存在紧密联系;
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关系1.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与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关系?
2.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与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关系;

八、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证券承销保荐、财务顾问业务的关系1.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与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保荐业务的关系。

2.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证券承销保荐、财务顾问业务的关系。

第一,主动与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进行沟通,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投资者受到欺诈并实际产生损失后,习惯采取较为激烈的言辞或直接举报、检举的手段,但由于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没有固定办公地点,而且违法行为复杂多变,一旦有风吹草动就会马上消失。
第二,协商解决未果,则应当立即向证券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进行举报。
由于行政效率比司法效率更高,而且非法证券投资咨询首先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因此采取向行政机关举报的方式也有助于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
第三,诉讼或仲裁。

通过侵权之诉进行维权是绝大多数投资者都知道的,但是通过仲裁方式进行解决往往不为人知。

申请仲裁的前提是投资者签订了相关合同(或协议),而且明确约定了仲裁条款,这种情况比较少。

但一旦出现了,也要及时考虑进来。
为了加强对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活动的管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务院证券委于1997年12月25日发布《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对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以下列形式为证券、期货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1.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2.举办有关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

3.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4.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形式。
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

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各种形式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证券经营机构、期货经纪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超出本机范围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